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4-03-13 09:52:21 来源:
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对有发明创造的员工授予专利权以调动积极性,改变传统的营销方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相应法规来调整公民社会组织、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相互之间的创造、使用、转智力成果过
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对有发明创造的员工授予专利权以调动积极性,改变传统的营销方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相应法规来调整公民社会组织、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相互之间的创造、使用、转智力成果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每年公布一次的《国际竞争力报告》(又称“洛桑报告”)把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竞争实力的重要指标。但作为一个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法律概念,“知识产权”并不仅仅只与科研工作相关。
知识产权,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我国港、台地区多译为“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的利益,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可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1967年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各项智力创造成果的权利: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录音制品和广播;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品外观设计;6商标、服务商标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7制止不正当竞争;8在工业、科学、文学及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作为世界贸易组织三大支柱之一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从7个方面规定了对其成员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最低要求:版权及其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未经披露的信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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