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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信息披露制度企业应如何完善

作者: 未知 来源: 未知 时间 :2014-03-07 15:22:33

答:(1)针对推广和广告宣传面对的是不特定对象,而信息披露面对的是特定对象的特点,如果确有必要在宣传手册和推广方案中涉及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时,应该强调“推广、宣传资料中含部分信息披露”,同时应该将“宣传手册和推广方案中涉及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尽可能符合要约的形式和要求。
        (2)特许人如果确有必要在宣传手册和推广方案中涉及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时,应该备注说明该收益的来源、分析过程等,同时提供该来源人的书面证明文件予以明示。
        (3)特许人如果确有必要在宣传手册和推广方案中涉及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时,还应该整体、系统、客观分析,不能独立以吸引投资为唯一目的。
        (4)应该建立推广、宣传与信息披露的联动制度,既保证宣传、推广的合法性,同时能将不特定对象的被特许人转化为潜在的特许人,而且实现在广告中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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