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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禧灸堂未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特许经营合同情况被处罚

作者: 未知 来源: 未知 时间 :2017-05-03 17:48:14

    5月2日,北京市商务委发布的京商罚字[2017]第04040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禧灸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被罚款600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3月29日,北京市商务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北京禧灸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北京禧灸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未在2016年第一季度将2015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其行为属于特许人未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
  北京禧灸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北京市商务委决定对北京禧灸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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